按惯例,VC投资的周期一般是3年左右,超过了3年,大多数VC都会选择退出。VC退出的机制有三种,一是上市,二是寻找替代资金进行再融资,三是出售。主要退出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主板退出
从理论上讲,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通常是风险投资家们所追求的最高目标。股票上市后,风险投资商作为发起人,在经过一段禁期之后即可售出其持有的风险企业股票,或者是按比例逐步售出持有的股票,从而获取巨额增值,实现成功退出。风险投资一个重要的退出方式就是促使被投资企业直接上市。当被投资企业发展到适度规模后,风险投资公司必须积极利用在主板上市的机会,通过主板,“直接上市(IPO)”或者“间接上市(买壳)”。从现阶段看,主板是国内的风险投资被投资企业上市的唯一渠道之一。
(二)创业板退出
创业板是境内外风险投资企业都竭力利用的通道。目前,国内“创业板”还未出台。其他可供选择的“创业板”包括香港创业板、美国NASDAQ、新加坡创业板等。尽管创业板各家规定不同,但经验表明,它始终是风险投资退出最重要的通道。因此作为国内风险投资公司,应该熟悉各个创业板的游戏规则,加大对其驾驭的力度,充分利用创业板这样一个市场退出机制。
(三)OTC市场退出
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中的另一个重要渠道就是透过OTC市场实现退出。OTC亦即证券柜台交易的即时行情报价服务系统,实际就是场外交易。OTC一般不制订上市标准,不向上市公司收取费用,上市过程短。中国目前没有OTC市场组织,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制度缺陷。我国的各类产权交易市场、技术交易市场等虽然与标准化、证券化的OTC市场仍有较大差距,但可以看作是“准OTC市场”。风险投资的被投资项目在不适宜马上上市(不论是主板或创业板)的情况下而又想尽快退出的话,则应考虑利用OTC市场。
(四)股权转让
除了各种上市渠道外,股权转让或并购是风险资本成功退出的另一重要途径。风险投资已投企业的并购主体,一般是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即国内外大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这些战略投资者要么从自身的主营业务出发,并购相关项目,扩大业务范围、提高集团整体盈利水平;要么围绕主营业务,考虑技术、生产、销售等因素,扩大营业规模,使吸收的项目能与主营业务相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要么从战略的角度出发,在主营业务以外,开拓新的业务范围,展开多元化经营。吸收战略投资者进入,也是国内风险投资退出的一条重要途径。
(五)管理层收购
管理层收购(MBO)就是企业的经理层利用个人融资或股权交换及其它产权交易手段回购股东手中的股权。这种回购将会使企业的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企业有可能演变成以经营管理层完全控股的企业,管理层由代理人变为股东,其激励机制由薪酬激励变为控制权和股权激励。管理层收购一方面使风险投资公司的风险降低到可以锁定的地步;另一方面使被投资企业经理层拥有更大的控制权,致使其可以更多地展示他们群体的意图并实现企业家激励最大化。
(六)清算
一般来说,清算是对那些技术风险过大超过可预期收益价值、技术培育无法控制及产业化过程极不稳定,进而已经丧失现有及潜在市场机会的企业或项目所采取的一种止损手段。这种退出方式意味着风险投资在这一项目上基本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