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河南商丘市委、市政府做出决定,将选派千名优秀干部在7月下旬分赴全国各地离岗招商,并出台了《关于开展千名优秀干部离岗招商行动的意见》。这次招商行动以挂职招商,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并培养优秀干部。 (《东方今报》7月14日)
这些年,关于地方大举招商引资的争论一直就没有停止过。继昆明仇和招商模式备受质疑后,我们又看到了今天的“商丘力度”。
商人与资金,你不招他不来;于是各地比较普遍的做法就是给干部分派指标,而且是硬指标、军令状。干部个人功利前途,很多都与这个“商”字挂上了。
各地竞相招商引资并不能增加国内投资的总量,但各地的“投资环境”,由于这种激烈的竞争而对商人们越来越“人性化”了。于是,我们几乎每到一地都能看到圈地而建的各种“开发区”、“工业园区”、“商贸区”等等。实际上就是“保护区”,“区内”实行的是超国民待遇,享受的是更好的制度;仅在税收减免与优惠、土地无偿划拨或低价出让这两项,有些地方政府每年就能为投资商们贡献不菲的价值。有些地方政府甚至毫不避讳地为投资商制作了各种“护身符”,比如“招商引资重点保护企业”,且明文规定“已挂牌实行重点保护的域外投资企业,各执纪执法、检测部门不得随意进行检查检测,必须进行检查检测的,要事先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招商引资主管部门监督进行”。
其实,就是投资商可以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殊权利和保护,可以比当地的公民和企业高出一个或几个等级(视投资额度),成了法制时代的“新贵族”。所以,我们总能看到,招商引资企业超标排污不受限制,违反劳动法无人追究、员工申诉无门,惹是生非被大事化小等等怪相。
在全国很多地方政府高喊“招商引资是第一政务”的大背景下,我们过多地责备自某一个地区,并没有太大的意义。招商引资环境下的种种弊端,实际上是衍生于地方间的激烈竞争,甚至沾有恶性竞争的色彩,其弊端自然难以避免。
几乎刮遍全国的招商引资风,站在全国经济发展的层面来看,并不可能增加投资与经济发展的总量;而这种只顾地方利益的竞争,却浪费性地消耗了大量的社会资源,流失了大量地方税收,放任了环境污染,加剧了自然资源的破坏,并使社会秩序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招商引资热潮是否该降降温,特别是这种动辄就兴师动众,放下日常政府工作的“专业招商”之举,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符合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本色,是否符合地方长远利益,以及国家和社会整体目标,是值得我们认真讨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