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兔速丽”爆出加盟“大陷阱”!-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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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兔速丽”爆出加盟“大陷阱”!
2006-03-04 10:33:57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191  

“五一”前夕,来自全国各地的30余名连锁加盟经营者千里迢迢赶到杭州,他们此行的目的是向杭州法院起诉和向杭州市政府部门反映设在杭州的万兔速丽连锁机构中国总部涉嫌商业欺诈一事。在随后的近两个月里,记者随同这些代理商及其律师在杭州日夜奔波,渐渐地,万兔速丽连锁机构的模糊面目在记者面前变得清晰起来……

“加盟1.2.3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

    在杭州市工商局会议室里,记者看到30余名代理商平静地等待着执法人员的出现。投资者陈先生向杭州市工商部门的领导谈起了他的遭遇时,满脸的愤慨:我原是瑞安市一名下岗职工,在偶然的机会里,我在网上看到了杭州万兔速丽速食有限公司(简称“1·2·3”)的宣传广告,其中有一句广告词很吸引人——“加盟精美速食店只要2万元,轻轻松松当老板”。看了广告内容后,确实让我心动,并且据公司宣传称,在全国现已发展了不下2000家连锁店,现仍在不断地迅猛增长之中。当时的我热情非常高涨,想想投资不高,前景又这么好的项目哪里找?于是第二天我就怀揣多年的积蓄3.8万元赶赴杭州,做了一个加盟商。从杭州回来后,我光店面的租金就花去30多万元,加上装修、购置设备等,总共投入了不下60万元,总指望着来日能大赚一笔,可是我们想错了,店里的生意从第二个月开始就明显回落,我不知个中原因,后来悄悄回访原来光顾的顾客,他们一致认为我们的品味太差劲了。当我们知道是因产品而出现这样的局面后,就频频向公司求救,可公司对我们的态度却不理不睬,任凭我们自生自灭,就这样我们的店在瑞安仅仅只活了两个多月后就倒闭了。陈先生一句“加盟投资万兔速丽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的话让会场上所有的人都感到震憾。

    受骗的四川代理商苏铁说:她于2004年8月在网上看到万兔速丽连锁公司后,就对其中一个咖啡·比萨项目产生了兴趣,于2004年9月从四川赶到杭州与其签订了加盟合同,回家后向父母及朋友借了10万元钱,开始了所谓的“事业”。但从开业后,发现该公司的产品非常单一,品味也不好,供给我们的原材料也极其昂贵,根本达不到他们所承诺的百分之七八十的利润,收入极微,连支付水电费都不够,更不说什么效益了,亏得很惨。

    身感切肤之痛的万兔速丽梦咖啡项目的代理商王琦说:万兔速丽有限公司之所以发展到如此之多的连锁店,就是因为它打着一个很诱人的招牌来吸引很多下岗工和经济不是很宽裕的人们前来投资。该产品吸引投资者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它“轻盈灵巧”,最适宜小本创业。你只要出资2万元,除了店面和营业执照,以外的一切事务万兔速丽公司总部都会帮你办妥,至于店面,10平方米的弹丸之地也可以让你荣登老板的宝座。在创业的七到八个月内就可以收回成本开始盈利。而事实上该公司所承诺的这一切,包括后继服务在内都只是一纸空文。

业务员自曝层层内幕

    在向有关政府反映和上访杭州市政府的过程中,代理商们一致认为,万兔速丽公司之所以能得到如此众多加盟者的信任,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该公司享有的“杭州市著名商标”这一美誉,从而以政府信用为自身担了“保”。

    在杭州市工商局,记者查阅到1.2.3万兔速丽国际速食机构是由3个来自台湾的自然人出资7万美元于1999年5月在杭州成立。据知情人披露:短短几年内,该公司在全国上百个城市及地区发展了将近1000家左右连锁店,但由于该公司根本就不具有履约的能力,所以存活下来的寥寥无几,目前存在的绝大多数也仅是刚加盟的。

    就在记者对万兔速丽公司内幕展开调查时,一位在该公司从事多年业务的中年男子找到了记者,该男子于2000年应聘到万兔速丽有限公司做业务员,去年8月,因不堪心灵的自戕而离职。对此,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向记者一层层地揭开了万兔速丽有限公司的内幕——[Page]

    “在万兔速丽干业务员这个行当,我是无意中闯进的。其实这种工作主要是做人的工作,跟人打交道。干我们这个行当的人,主要瞄准的群体是下岗职工,因为下岗工都有着一文钱开店当老板的梦想。这个想法正符合我们公司所灌输的经营‘理念’——小本创业,成就你一方霸主的伟业!短短的几年内我做下了近1000多万元的业务,百分之七八十赚的都是下岗职工的钱,这些下岗工要么是把多年仅有的一点积蓄拿出来,要么干脆用房产作抵押加盟。该公司的总体运营就像一幅画,底色开始搭得很漂亮。我们极力向客户把公司的产品和市场前景说得很好,不让他们有一点后顾之忧,利用客户想多要支持的心理,多给他一些虚拟的支持,充分调动他们的预期心理,让他感到不做你的产品就是损失,并适时透露出有人在争该区域的代理权,让他有危机感。当客户有了要加盟的意愿后,我们就直接将其带到我们早已是‘生意火红’的直营店参观(其实来此消费的不少人都是提前安排好的自己人,恰逢时机地做给客户看)。客户看后觉得生意果然不错,心里就更踏实了。对此我们趁热打铁赶快带客户回公司签约。当然我们的合同是很难找出破绽的,这样一来看似合理合法,客户到时想投诉也没办法,更不要说打官司了。”

    “一般业务员都很希望把客户做成代理商而不是加盟商,因为做一个区域的代理需8.8万元,而加盟店仅需2万元。我们一边希望多发展几家代理,一边又希望代理商们早点倒闭关门,这样就可以再招商再赚取8.8万元的代理费。像浙江省的绝大部分地区我们都已做过两三遍代理。”

    “这么多的代理商和加盟店无法生存的关键也许是公司没有给他们提供一套科学的售后服务体系,代理、加盟卖出去就不会再过问了。再者是公司提供的物料价格高得吓人,公司开始向客户承诺有60%多的利润,但实际上只有25%至30%,且合约规定物料必须从公司购买,否则就要支付高额违约金。例如封口机在市场买只需500元至600元,从公司买少则上千元,多则需三千多元。

    “当然,公司每过一段时间就会给我们‘洗脑’,我们的信念就是想赚钱就要狠一点,把心态调整好,这很重要。我们所坚信的一句真理就是对‘客户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1.2.3”有没有特许经营权

    对于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万兔速丽公司是否涉嫌商业欺诈?参与此案的上海民联律师事务所的彭庆民律师认为:从现有掌握的证据来说,万兔速丽已经涉嫌到了商业欺诈。诸如成立于1999年的万兔速丽公司在工商执照上所注明的经营范围里只涉及到了生产销售和咨询服务,并没有注明从事特许经营。而该公司在对外散发的彩色广告上却宣称万兔速丽国际连锁机构源于台湾,于1999年引进大陆从事特许经营。据1999年6月17日国务院批准,其后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大陆还暂不允许外商设立商业企业,直到2004年4月16日,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后才规定从2004年12月11日起,允许设立外资商业企业。由此可以用事实说明万兔速丽公司的行为不但违反了相关规定,同时也构成了商业欺诈,对加盟商签订的合同应予以撤销。

    另外,彭庆民律师认为,该公司声称在泰国、印尼、日本等国均有代理商,全球代理商已编号到2000多,在中国大陆也有500多家,但是该公司却以保护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向加盟者公开其他加盟者的地点和联系方式,只是口头上宣称他们都经营得很好。据该律师介绍,该公司在泰国等国家根本没有代理商和加盟者。该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关于“特许人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准确地向被特许人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及其他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点、经营情况等信息”的规定。[Page]

    彭律师说,在他接收此案的加盟商中,有很多代理商已经负债累累,更有甚者,夫妻因债务喘不过气来直接影响到了家庭的和睦,最终只能以离婚告终,每个受骗上当的代理商都是度日如年。万兔速丽公司主要是利用了受害人对法律的无知和信息的闭塞。

    据了解,截止到5月底,全国约有几十位“1·2·3”代理商和加盟商分别向杭州、上海等地法院起诉“1·2·3”,有的法院已受理并开庭,有的正在起诉阶段。与此同时,杭州市信访、贸易和公安部门分别收到这些加盟商的投诉。

    记者6月27日与原经营“1·2·3”公司的部分经销商和代理商取得了联系。其中一位广西的代理商告诉记者,她准备通过法律渠道起诉“1·2·3”,该公司有关业务员私下里答应可以赔偿该代理商一些损失,但要求她不要起诉。杭州市下城区法院有关审判员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该院已收到20多起起诉“1·2·3”公司的案卷,先后审理了6起,这些案件均在一个月左右宣判。记者了解到,同一法院受理同一被告的案件超过了20起,这在该院历史上也是“突破”。

    纵深 特许经营存在“软肋”

    记者就“1·2·3”遭遇官司一事采访了杭州市贸易局的郑处长。他说,我国相关的法律不健全是特许经营市场出现陷阱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一些不法公司假借特许经营名义,利用媒体广告、不规范的特许加盟展会进行招募加盟,而其总部既没有成功的盈利模式,又没有支持加盟店经营的体系,只有一个充满诱惑的模式和一份漂亮的招商手册,致使许多投资者上当受骗。但从今年2月起,国家商务部就连锁企业发布了这样的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如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被特许人遭受经济损失的,特许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然特许人在宣传、促销、出售特许经营权时,广告宣传内容也应当准确、真实、合法,不得有任何欺骗、遗漏重要事实或者可能发生误导的陈述,在特许经营推广活动中,特许人不得人为夸大特许经营所带来的利益或者有意隐瞒特许经营客观上可能出现的影响他人利益的情况。

    面对特许经营当前所存在的一些软肋,今年上半年,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对特许经营活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对涉嫌商业欺诈,借特许经营之名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行为的特许经营企业要及时通报。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中国引入特许经营时间较短,立法和市场监管相对滞后,特许经营中出现了如特许经营体系和特许合同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全面,法律责任不明确,特别是部分地区出现借特许经营实施商业欺诈等违法活动,给很多中小投资者造成利益损失,对社会稳定也造成不利影响,这都有待于各部门的多方面监管和完善管理体系,才能避免更多的人在特许经营领域上当受骗。

    万兔速丽公司的招商和运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呢?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公司在全国陆续涌现了1000多家连锁店,而到目前却仅剩下200多家,加盟店倒闭如此之快,缘由何在?即便如此,何以还能继续打着“杭州市著名商标”的美誉继续招商呢?就在记者刚刚结束采访调查时,从杭州传来消息称:来自全国各地的30余名代理商已经联系起来将该公司推上了被告席,法院已立案在杭州进行了庭审,择日将宣布判决结果。那么那些跌入连锁加盟陷阱的代理商和加盟商最终能否讨回公道?万兔速丽公司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否构成商业欺诈?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对这种连锁陷阱将作出怎样的反应?

网友评论:

    笑傲江湖 :看过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每年在举办特许展会的同时,也都会举办相关的特许品牌评选活动[Page]

    短刀:怎么就没有一个真正权威的认定及监管机构呢?真正公正、公开、公平为加盟者推介一些可信、有实力和前景的投资项目/企业? 

       这是个伪问题.何来真正权威?真正公正\公平\公开呢?天天喊市场经济,就这点子水平?
这些推介者又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加盟者要做的是擦亮眼睛,不要被加盟陷阱迷惑了眼睛,不要有暴富的幻想。

      这更加反应了不法者欺骗手法的高明,加盟者防范风险意识不强。
著名商标并无法律意义,即使是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享受更高的法律保护),也不代表政府任何的担保或暗示。
 

      向天再借500年:著名商标是政府相关部分评定,即使不代表政府有任何的担保或暗示,但也说明把关不严,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不法分子正是拿着“著名商标”招牌招摇撞骗,而这仿佛也给投资者吃了一颗定心丸。

       jason:一哄而上的乱象,使得特许经营走到了关口,不小心会成为第二个“传销”。不知道国外情况又是如何?
    来源:华南商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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